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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组织学生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初审:复审:终审:沈杨发布时间:2018-04-28浏览次数:

2018年关于组织学生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为促进开放办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学校《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赴国(境)内外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温科职院[2016]25号)(附件1)和我校近期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申报工作,选送若干学生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派出交流生的选拔,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交流生为学校在籍2016学生,符合国(境)内外院校合作协议规定的申请条件;

2.政治素质高,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身心健康,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考试成绩排名在班级中等以上)、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具有在国(境)内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及时交清学校的各项费用等。

三、报名人数

暂定15人。

四、就读时间

拟定于20189月入学,就读一个学期。

五、选拔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赴国(境)内外交流培养申请表》(附件5),上交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汇总;

2.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报名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附件5),于514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科综合楼425室;

3. 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学工部(学生处)、二级学院等部门进行交流生资格面试、评审,公示拟选送交流生名单;

4.组织学生参加行前教育会,并签署承诺书,确定最终名单

六、相关费用及其他

1.交流期间学校免收交流生在校学费,给予赴台交流学生每人2000元人民币补助,情况特殊者除外;交流生应按时按照当年的收费标准向交流学校交纳学费等,详见《大仁科技大学2018秋季班大陆地区短期研修生简章》(附件2

2.交流期间所需的手续费、往返旅费、住宿费、饮食费、生活费、书杂费、保险及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对方学校所指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一律由学生本人自理如未购买保险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教学科,沈杨:88426373

附件:

1.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赴国(境)内外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温科职院[2016]25号)

2. 大仁科技大学2018年秋季班大陆地区短期研修生简章》

3. 【学校简介】大仁科技大學简介

4.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赴国(境)内外交流学习报名汇总表》

5.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赴国(境)内外交流培养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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