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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初审:复审:终审: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温科职院〔2014〕73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5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1、突出以生为本。推进以生为本的院校建设,树立多样化成才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转专业需求。

2、实行适度调控。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资源配置情况,制定本专业的转专业限转条件和转入计划,对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则由转入专业所在系组织考核,按计划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定时公布各专业转专业计划和限转条件,相关结果在院网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学生转专业的限转条件

除下列情形不允许转专业外,应原则上允许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单考单招录取学生不能转入普通文理科其他专业,单考单招不同专业大类之间不能转专业;

6、中高职3+2和五年一贯制入学的,不能转到三年制专业;

7、三位一体录取学生高考成绩高于学院当年第三批文理科投档分数线者可以申请全院内转专业,高考成绩低于学院当年第三批文理科投档分数线者可以申请在农类三个系内转专业。

8、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定的限制转入条件。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四、其他事项1、2015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详见附件1。

2、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上交所在系。

3、各系签署转出系推荐意见后于2015年12月3日前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按照学生申请转入专业进行汇总,并于2015年12月8日前将汇总表发给各系。

5、各系于2015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间,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考核方式由各系自定。

6、各系签署转入意见,并于2015年12月22日前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

7、联系人:沈杨电话:88426373

附件1:《2015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附件2:《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3日

2015.11.13关于组织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