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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初审:教务处复审:谢德兴终审:谢德兴发布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1、突出以生为本。推进以生为本的院校建设,树立多样化成才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转专业需求。

2、实行适度调控。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资源配置情况,制定本专业的转专业限转条件和转入计划,对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则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考核,按计划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定时公布各专业转专业计划和限转条件,相关结果在院网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学生转专业的限转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的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中高职一体化入学的;

6.中外合作办学的;

7.社会扩招入学的;

8.不同学制之间的;

9.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其他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不同专业大类之间不能转专业。

(二)其他要求

1.高职提前招生中职类型学生只能在高职提前招生大类中转;

2.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定限制转入条件;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1. 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123-126

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24126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2

129-1211

学院签署转出意见,于20241211日前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教务处

3

1212-1213

教务处按照学生申请转入专业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发给各学院

4

1216-1231

学院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或考核,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定,并于1231日前将资格审核或考核结果教务处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教  务  处

     2024123

附件: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4.2024级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名单

5.《关于印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