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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1、突出以生为本。推进以生为本的院校建设,树立多样化成才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转专业需求。
2、实行适度调控。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资源配置情况,制定本专业的转专业限转条件和转入计划,对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则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考核,按计划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定时公布各专业转专业计划和限转条件,相关结果在院网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学生转专业的限转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的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中高职一体化入学的;
6.中外合作办学的;
7.社会扩招入学的;
8.不同学制之间的;
9.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其他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不同专业大类之间不能转专业。
(二)其他要求
1.高职提前招生中职类型学生只能在高职提前招生大类中转;
2.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定限制转入条件;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2月3日-12月6日 |
各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填写《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24年12月6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
2 |
12月9日-12月11日 |
各学院签署转出意见,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交教务处 |
3 |
12月12日-12月13日 |
教务处按照学生申请转入专业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发给各学院 |
4 |
12月16日-12月31日 |
各学院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或考核,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定,并于12月31日前将资格审核或考核结果交教务处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教 务 处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4.《2024级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名单》
5.《关于印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