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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教务处复审:谢德兴终审:谢德兴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次
根据国家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三章第六节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决定同意池宗龙等61位同学自动退学申请。现将学生的退学决定书发布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758712957。
《学生退学决定书》见附件。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自动退学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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